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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大基层民警健康问题已成为影响公安队伍战斗力、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省公安厅决定从2005年起,对全省41个县(市)公安局在职在编民警实行补贴制度,每两年补贴一次,每人补贴100元。这是16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检查组获悉的。
建立医疗风险承担机制
建议:黄敬生代表是柳河医院董事长,柳河医院早在10年前就开始执行医疗责任保险,每年交付保费约10万元。黄敬生认为,由于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院少,在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责任险赔偿时,资金也受到限制。为此,他建议全省二级甲等医院都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这样可以增强医疗责任险的赔偿能力。
回复:省卫生厅相关人士介绍,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对由于医疗过失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可以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我省各级医院都存在一些因医疗过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目前,我省已有200多家医院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今年年内我省将制定和组织实施《吉林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意见》,建立和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的社会承担机制。
建立民警健康档案
建议:刘毅代表提出对全省公安干警建立健全“体检档案”。
回复:近年来,由于公安保卫任务日益繁重,公安经费保障不足等因素,广大基层民警健康问题已成为影响公安队伍战斗力、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省22998名一线民警患有各种疾病的11255人,占一线民警总数的49%。为维护广大民警的健康权,省公安厅决定从2005年起,对全省41个县(市)公安局在职在编民警实行补贴制度。每两年补贴一次,每人补贴100元。省公安厅每年划拨80万元专项资金安排半数县(市)补贴。同时,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普遍建立民警健康档案。(记者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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