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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会议精神。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委书记王云坤同志和省长王珉同志的讲话精神,重点提出“放权”中基层法院的建设问题。
会上大家认为,赋予县(市)政府行使地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把多项管理权限向县(市)下放,这对正处在成长期的吉林县域经济来说是一次历史性的机遇。“放权”必将释放县(市)经济活力,增加县(市)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全省经济的发展。
会议指出,这次“放权”虽然没有直接涉及法院系统,但法院系统不能旁观,要做参与者。要大力支持基层法院及法庭建设,配齐、配强它们的软硬件设施;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管理,增强基层法院为县(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有力的司法保障的能力。要认真调研,考虑基层法院的级别管辖是否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记者 苗颖 通讯员 王伯光 张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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