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2023—2024年)验收结果,吉林省长春新区作为全国16个试点地区之一顺利通过验收。
自2023年9月起,长春新区在为期一年的试点时间内,坚持“以试点促建设”的基本思路,在完善信用承诺制度的基础上,探索涵盖信用监管、信用品牌、信用应用场景等在内的信用全领域管理,不断增强文旅发展信“芯”,持续践行打造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的战略定位。
多措并举织密制度机制网
坚持制度先行。长春新区建立健全推进信用承诺制度指导意见、信用承诺管理试行办法、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行办法、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方案等一揽子制度机制,不断弥补信用管理短板、织密信用制度“一张网”。同时,在编制文旅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智慧文旅产业园和拟定商文旅体产业发展联盟工作任务等工作中加入信用管理相关内容。
发挥数字动能。立足前沿信息技术是长春新区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长春新区依托长春市信用数字基础设施,集亮信和应用场景展示于一体,方便游客快捷查询。在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用服务体验区,办事群众通过一键访问“信用中国(吉林长春)”,即可查询商户主动承诺诚信经营信息,还可动态参加“信易+咖啡”体验活动。
落实诚信宣传。长春新区线上通过各级媒体和新区政务网等渠道播发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信息,线下深入各文旅企业、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诚信主题宣传,动员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提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注册使用率,推动信用充分触达基层。
“四诺闭环”激活发展新动能
紧抓试点机遇,长春新区根据《长春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承诺管理办法》对承诺对象、承诺类型、承诺管理与应用等作出的规定,将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情况纳入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通过“承诺、示诺、践诺、监诺”闭环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开展各类型信用承诺。长春新区依据权责清单,梳理并实施审批替代、容缺受理等可承诺事项,打通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组织“诚信新区、服务有我”信用承诺主题活动,鼓励引导文旅经营主体开展主动公示型与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针对重点景区及旅游经营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服务质量承诺。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细落实。长春新区综合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长春新区文旅市场监管实际,反复论证构建科学完善的文旅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每半年度更新经营主体信用等级,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事前信用承诺情况,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对发现存在承诺不实、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在信用评价中予以分数扣减,信用评价结果又反馈于事前环节,作为申请行政事项时能否享受信用承诺便利的依据。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推荐北湖开发区清泉湖文旅度假区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获奖补资金100万元;推荐高新开发区栖乐荟获评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获奖补资金50万元;推荐高新开发区林田远达公司获评吉林省研学旅行精品课程,获奖补资金1万元。
常态化衔接信用承诺与信用修复。长春新区探索“承诺+提醒+代办”的“处罚即修复”举措,变事后排查督促为事前告知提醒,变被动接受修复为主动学习了解,变单一修复指导为综合赋能服务,完善指导失信企业依法依规签署信用承诺书和尽早按流程完成信用修复的工作机制,督促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专项治理台账的企业及时退出台账,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拓展信用应用赋能融合发展
作为国家级新区,长春新区承担着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重要使命。为此,长春新区将一系列信用管理举措作为做优营商环境的“组合拳”,将经营主体守信情况纳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等评定和项目招投标,在项目审批等环节给予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绿色通道等优惠,并为诚信企业的接待、会议等商务需求提供便利服务,有效助力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长春新区引进建设恐龙探险岛、趣野篷客、北湖企鹅村等文旅项目8个,长春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完成内资指标23亿元,年度目标完成率为100%。完成亿元以上签约项目3个,年度目标完成率100%。北湖里、海容荟文化街区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为有效赋能新区“北湖文旅”龙头IP和北湖新文旅引领区建设,长春新区还在长春北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诚信园区,研究信用服务品牌评定标准,在园内展示诚信宣传标语,向游客发放“信易+消费”优享券,园内经营主体及所有入驻商户全部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有效保障“春节游园会”“元宵灯会”“踏青节”“庆端午国风文化节”等50余项活动的旅游服务质量,带动游园人数显著提升,游客满意度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24年全年旅游人数突破400万人次。(王晓琳)